关于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(通教工〔2012〕19 号)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工会,各大中专院校、市直学校(单位)工会:
为了进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,根据全国总工会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南通市教育工会工作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
(一)、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候选人,应在会员群众自下而上,自上而下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,经本单位党组织审定后提出。
(二)、工会主席、副主席的候选人,应在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由本单位党组织和上一级教育工会协商、推荐产生。
(三)、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(代表)大会民主选举产生。工会委员会主席、副主席由会员(代表)大会或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。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。
(四)、南通市教育工会各基层工会任期为五年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女教职工委员会,在换届时一并选举产生。
(五)、单位工会会员在50人以下的,设主席1名,委员3-5名;会员在50人至100人,设主席1名、副主席1名、委员5-7名;会员在100人至200人,设主席1名、副主席1名、委员7-9名;会员在200人以上,设主席1名、副主席1-2名、委员9-11名。
(六)、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--5人组成,设主任1名,可以设副主任1名,委员一般与工会委员会成员不交叉。
(七)、女教职工达25人以上的单位要建立女教职工委员会,一般由3-5人组成,设主任1名,可以设副主任一名。女教职工委员会的成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,由会员(代表)大会确认或全体女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。女教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主任一般由工会女性主席或副主席兼任。如工会无女性主席、副主席。
(八)、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,充分发扬民主,体现选举人的意愿。
(九)、工会换届改选的筹备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。
(十)、选举结果按照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,报有关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。
二、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
(一)、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应在本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,成立有党政工等方面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计划,统筹安排工作,使换届工作按照计划有程序的进行。
(二)、要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员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等文件,统一思想认识,了解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方法步骤和选举程序,在实践中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。会员人数在8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,要做好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,要保证一线教师比例不得少于60%,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和女教职工代表。
(三)、酝酿候选人。
1、候选人条件:(1)政治素质:认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积极支持、参与改革,顾全大局,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不断进取,爱岗敬业,廉洁奉公。(2)业务素质:严谨治学,依法办事,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,有开拓创新的精神。(3)群众观点:能密切联系群众,深入了解群众,注重调查研究,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、愿望和要求。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(4)民主观念:作风民主,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不谋私利,维护团结,善于听取不同意见,自觉接受教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,有较高的威信。(5)服务态度:有服从大局、服务教职工的思想意识,关心群众的疾苦,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,排忧解难。(6)协调能力:善于协调工会与党政之间的关系,调节党政与群众之间的关系,较好的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。能依照法律和章程,独立自主地、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。
经审委员和女教职工委员参照上述条件确定候选人,工会委员中应注意年龄结构,要有一定比例的女同志和青年。
2、提名候选人:
基层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10%的差额率确定。候选人的提名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:
(1)、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的方法:提名名额一般与应选人数相等。具体操作中必须充分体现会员的民主权利,小组中每个会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,最后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确定小组提名名单后上交本届委员会。本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,提出符合差额率人数的候选人建议名单。
(2)、以全体会员为单位提名的方法:召开会员大会,由每一位会员提名,名额一般与应选人数相等。本届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,提出符合差额率人数的候选人建议名单。
3、审核候选人:
本届委员会提出符合差额率人数的候选人建议名单后,向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。报告内容为:(1)本届委员会成立于何时;何时到期,应予换届;(2)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办法;(3)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;主席、副主席简况;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;主任、副主任简况;女教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;主任、副主任简况;(4)拟定于何时召开会员(代表)大会;会议主要程序等。报告经单位党组织确认并签署意见后于选举大会召开前15个工作日上报上级工会,上级工会在收到基层工会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。
(四)、在酝酿候选人的同时,本届工会委员会要着手准备会议材料:(1)本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;(2)本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(经审委员会工作报告);(3)选举办法、选票等。
(五)、召开会员(代表)大会。
(六)、上报审批。选举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,新一届工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。报告内容如下:我会于何时召开第几次会员(代表)大会,应到会多少人,实际到会多少人;选举第几届工会委员会由哪些同志组成,哪位同志任主席。哪位同志任副主席;第几届工会经费委员会由哪些同志组成,哪位同志任主任。哪位同志任副主任;第几届女教职工委员会由哪些同志组成,哪位同志任主任。哪位同志任副主任;等。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,上级工会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书面批复。
三、基层工会会员(代表)大会的程序
(一)、预备会议
1、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大会筹备领导组成员及上级工会领导、学校党组织领导就位;
2、 作筹备工作报告;
3、代表大会的单位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;
4、通过大会议程。
(二)、正式会议
1、大会开始,奏国歌;
2、致开幕词;
3、致贺词;
4、作工会工作报告;
5、作经审和财务工作报告;
6、作女教职工工作报告(可以书面报告)。
(三)、选举会议
1、通过大会选举办法(酝酿后通过);
2、提出工会委员会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,并作简要介绍(酝酿后通过或分组讨论再集中通过);
3、大会选举
① 提名通过计票、监票工作人员名单,请工作人员到位;
② 清点代表人数,实到代表必须达三分之二以上;
③ 清点选票,按实到人数分发两种选票,多余选票当即封存;
④ 会议执行主席作填票说明;
⑤ 填写选票;
⑥ 检查票箱;
⑦ 投票;
⑧ 点票:两种选票分别清点,收回数等于或少于实发数有效;
⑨ 唱票、记票,结果向大会主席执行主席报告;
⑩ 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;
⑾民主协商确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、主任、副主任或女教职工选举女教职工主任、副主任。
(四)、闭幕式
1、当选委员代表讲话;
2、领导讲话;
3、闭幕词;
4、奏国际歌;
5、闭会。
以上预备会议、正式会议、闭幕式的部分程序可以简化,选举会议不得省略程序。
南通市教育工会
20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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